一、招标条件
华能巢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号锅炉低负荷脱硝投运改造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华能巢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号锅炉低负荷脱硝投运改造项目。
2.2招标范围
1、2号锅炉低负荷脱硝投运改造项目所必需的设计、采购、施工工作、调试、性能试验、最终交付投产。
2.3项目总工期要求:工程总体进度目标为每台机组停机检修后25天内完成改造施工并移交电厂使用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 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3.7 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资质证书或综合甲级资质证书。
3.8 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2项600MW及以上等级锅炉脱硝系统安装或改造或设计业绩(或合同内包含相关内容),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如所提供的业绩材料不能体现相关内容,视作无效业绩。
获取时间:从2018年10月18日9:00起至2018年10月24日17:00止(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07日09时00分
开标时间:2018年11月07日09时00分
备注: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购买,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冯天龙
手机:18710021420
邮箱:3490895071@qq.com
QQ:3490895071[加时请注明公司名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