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8年新建换热站保温工程,招标人为烟台500供热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18年新建换热站保温工程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18年新建换热站保温工程。
2.2 建设地点:经纬广场站、建成丽都#1站、德芙家园站、桦林彩云城#1站、金融B区换热站、万科翡翠公园站、南尧新都汇站。
2.3 招标范围:换热站管道与管件的除锈与防腐;换热站设备、管道、管件与阀门的保温;粘贴色环、介质流向与管道名称标识;清除外运施工垃圾等。本工程所需的除锈工具、防锈漆、介质流向、色环、管道名称标识以及桦林彩云城#1站、金融B区换热站、万科翡翠公园站、南尧新都汇站所需的橡塑保温板、石棉布、橡塑专用胶水、密封胶带等材料由投标人提供,投标人提供的材料须经招标人认可后方可投入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材料与工具费用包含在本工程项目的总报价内,不再另外计费。
2.4 工期:20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资金来源: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款
3.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1.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的不良记录;
(6)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8)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要求的经审计的近三年的企业财务报表、银行或资信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律师事务所或相应第三方机构提供的诉讼履约情况证明。招标人将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方式进行查询。
3.1.4同一标包的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
3.1.5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1.6满足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3.2 专项条款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 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提供2015年6月1日至今1个类似项目业绩。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建造师资质,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10月19日8:30时起至2018年10月23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登陆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报名。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