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煤集团煤制油公用工程管理中心硫酸、盐酸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序号 |
需求单位 |
名称 |
物资编码 |
参数要求 |
技术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煤制油 公用工程管理中心 |
硫酸 |
10946145 |
浓度93%、不深于标准色度、灰分≤0.03%、铁 ≤0.010%、砷 ≤0.001%、铅 ≤0.02,技术要求执行国家标准GB/T534-2014 |
需达到一等品的要求,技术要求执行国家标准GB/T534-2014 |
吨 |
9883.22 |
|
2 |
煤制油化工公管公设运行维护中心 |
浓硫酸 |
11214840 |
浓度≥98%、不深于标准色度、灰分≤0.03%、铁 ≤0.010%、砷 ≤0.001%、铅 ≤0.02、汞Hg≤0.01% 透明度≥50 |
执行国家标准GB/T534-2014 一等品的要求。 |
吨 |
600 |
|
3 |
煤制油化工公管公设运行维护中心 |
盐酸 |
11290896 |
总酸度 质量分数≥31%、铁 的质量分数≤0.002%、灼烧残渣的质量分数≤0.05%、砷的质量分数≤0.0001%、硫酸盐的质量分数≤0.006%、游离氯 质量分数≤0.004% |
技术要求执行国家标准GB 320-2006。 |
吨 |
50 |
砷指标强制 |
4 |
灵信煤矿 |
盐酸 |
11351573 |
盐酸/≥31%,25kg/桶 |
技术要求执行国家标准GB 320-2006。 |
Kg |
200 |
|
2.2交货日期:预计开始供货时间2018年11月15日;
2.3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履行合同的能力的生产商或贸易商;
生产商参与投标的应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资质,代理商参与投标的应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资质;
具有有效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资质或委托运输协议 ;
提供2015年1月1日至今不少于1份 硫酸、盐酸销售业绩,为确保业绩合同的真实性,同时投标现场需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合同原件及业绩合同对应的发票原件,原件现场递交,未递交原件的投标人将否决投标;
付款方式:分批交货,分批结算,首批次货到验收合格发票挂账后支付该批次90%货款,留10%质保金,后续批次货到验收合格发票挂账后支付该批次100%货款。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
4.3注:凡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为保证标书款发票以及后续的中标服务费发票的顺利邮寄,在购标过程中请准确、详细的填写发票邮寄信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8年11月9日上午9:30分,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