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连电厂2018年度双金属耐磨管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电厂,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连电厂2018年度双金属耐磨管采购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址: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电厂厂区。
2.2工程规模: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电厂因干渣管道磨损需定期更换,详见招标范围。
2.3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全部物料供货。
2.4招标范围:100050473 双金属耐磨管/\Φ194*17-3M 600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款
3.1.1投标人须为集团级、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供应商库内的合格供应商。
3.1.2对于已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3对于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无。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从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1个及以上耐磨管件销售业绩(附业绩合同扫描件)。
3.2.3本次招标是否联合体投标:否。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是。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厂商授权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项目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5.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及其下属单位的不良记录。
6.本标段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9.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10.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10月19日9时起2018年10月26日17时止(北京时间),登陆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购买。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18年11月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备注: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购买,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冯天龙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8710021420
邮箱:3490895071@qq.com
QQ:3490895071[加时请注明公司名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