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长兴和平风电场场内道路硬化施工招标公告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概况:浙江长兴和平风电场工程场地位于位于长兴县和平镇。场址山坡平缓,植被覆盖率大于60%。岩层产状平缓,且无不利于边坡稳定的结构面组合及较大规模的不良物理地质现象,坡面多为冲洪积和残坡积层,山前多为阶地或漫滩,山坡总体稳定性好,适宜修建风电场工程。
标段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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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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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内道路硬化施工 |
约26km的风电场场内道路路面硬化 |
30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场内道路硬化施工标段】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企业。
2.具有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具有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通过质量管理、环境管理及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5年、2016年、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业绩要求:近5年来投标人不少于3个类似业绩(提供合同依据)。
6.投标人在近3年内有以下情形的则不被接受:投标人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
7.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经营状况良好。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1.最高投标限价1040万元。投标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18-10-19 15:02到2018-10-25 16:00。
购买标书时间:2018-10-19 15:02 到2018-10-25 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