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电厂2号机组空预器换热元件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华能南京电厂2×320MW机组锅炉为前苏联产1000吨/小时超临界直流锅炉,1994年投产。在锅炉本体两侧对称配置两台РВП--10.2 型两分仓回转式空气预热器。2008年完成了空预器换热元件改造更换,同时将转子24隔仓改造成48隔仓,双密封。换热元件按三段布置,换热元件总高度2550mm,其中热端750mm,中温段1000 mm,低温段800mm(考登钢)。改造后主要性能指标如下:BMCR工况下,烟气侧压差≤1.45kPa,一个大修期内(6年)≤1.7kPa;空预器出口烟气温度≤138.3℃。2016年完成脱硝提效改造,2017年空预器运行状况呈恶化趋势,300MW负荷空预器烟气侧压差最大接近3.0kPa。历次停机检查空预器特别是低温段换热元件腐蚀损毁严重,后续运行中空预器换热元件损毁程度将呈加速恶化趋势,空预器压差会进一步上升。通过更换空预器换热元件,消除机组安全运行重大隐患,提高机组运行可靠性。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空预器中低温段换热元件更换改造的设计、制造、供货(具体见供货清单)、更换安装指导及验收(不含现场更换安装)、调试、培训等均由投标方负责。其中固定端侧空预器低温段换热元件2套(甲乙侧各1套),中温段换热元件1套(甲乙侧合1套); 扩建端侧空预器低温段换热元件2套(甲乙侧各1套),中温段换热元件2套(甲乙侧各1套),合计共7套。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设备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投标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6.代理商投标的,应具有设备制造商的有效授权,且该设备制造商应满足资格条件所有条款要求。设备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多个同时具有有效授权的代理商参加同品牌同一型号设备投标的,所有投标均无效。
(二)专用条件
1. 业绩要求:近五年(自2013年1月1日起)投标人须至少具有5台300MW等级及以上机组回转式脱硝空预器整机设计、供货并稳定运行2年以上的业绩(业绩明细附有合同复印件,含签字盖章页,买方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以及能证明与招标人要求的业绩相符的供货清单,证明安全运行2年以上的业主证明材料等信息),若其提供业绩有虚假,该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2.投标人应为具有空气预热器整机设计、生产、销售能力的生产厂家。
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从 2018年10月21日9时00分到2018年11月6日17时00分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3日17时00分
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3日17时00分
联系人:冯天龙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8710021420
邮箱:349089507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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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