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KCFZ-2018-0904
(招标代理机构)受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或“开行云南分行”)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 项目名称: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营业用房电梯维护保养(综保)项目(二次)。
2.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3. 项目概述: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营业用房7部通力电梯设备维保期于2018年9月13日到期,现按照综保方式采购2018年9月13日以后三年的维保服务,维保服务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地点为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176号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按照国家特种设备规范开展分行营业用房7部通力电梯维护保养工作,及时维修更换损坏元件及材料(除曳引钢丝绳、主机、扶手带、照明、装潢及自行增加的外围设备外),供应商须自备材料、工具、检测仪器等设施设备。
4. 质量及服务要求:
(1)按国家特种设备管理的维保要求、电梯生产厂家的技术要求及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设备、工艺、安全、环保的要求执行;
(2)通过技术监督局的年检并取得合格证;
(3)完成合同约定的维保内容,维保资料齐全。
5.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本次服务内容,具备所维保设备检查、拆除、润滑、保养、维护、维保,故障抢修的能力,并在有效期内。(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
(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电梯)许可证维修B级及其以上资质或特种设备制造(电梯)许可证B级及其以上;(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
(3)若为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须提供承担法律责任的书面承诺;(原件附于投标文件中)
(4)投标人为省外企业的须取得昆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电梯维修保养备案证明文件(或注册登记表);(证明材料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
(5)投标人2015年至今承担过1个单个合同金额15万(含15万元)的电梯设备维保项目;(证明材料复印件附于响应文件中)
(6)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经审计的2015年至2017年财务会计报表。(证明材料复印件附于响应文件中)
(7)投标人未被国家开发银行、相关行政主管、行业管理部门或其他同业纳入不良记录名单且未在禁止参加投标期间。
(8)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维保人员必须经过相关的工作培训,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并且持证上岗。(证明材料复印件附于响应文件中)
(9)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0)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11)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挂靠单位投标。
6. 招标文件购买:
(1) 发售时间:2018年10月22日至2018年10月26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30-11:30 ,下午 13:00-17: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文件售价:人民币肆佰元整(40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 现场文件领取
(4) 标书发售联系人:李黎彬
(5)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km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