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石县九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酚氰废水处理站托管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灵石县九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酚氰废水处理站托管运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废水处理站运营前期仪表及其他设备恢复和两年托管运营。
1.1.1前期设备恢复内容:废水处理站现有仪表设备设施进行恢复,以及其他投标方根据运营需要恢复的设备设施等; 1.1.2托管运行:包括污水处理药剂、人工、设备维护、化验、药剂等费用; 1.1.3水电汽费用由招标方负责。
1.2 本次招标托管运营时间为2年,合同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第一年托管运营期满,招标方根据投标方第一年管理水平及运营效果,决定合同是否续签。 若投标方第一年未出现安全、生产、环保、质量事故,且全年出水指标达标率大于等于95%,则合同再续签一年,否则招标方有权重新选择托管运营厂家。
1.3 本项目出水按《GB16171-2012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间排标准执行(但要求氨氮≤15mg/L)。
1.4 本项目报价要求包含: 1.4.1 运营前期部分设备恢复费用(此部分费用由投标方负责)。 1.4.2 两年托管运营投标总价:处理吨水含税价*两年预计水量1050000吨。(1050000吨为预估2年废水处理量,结算处理量以蒸氨废水计量表为准)。 1.4.3 吨水含税投标价(包含人工、药剂、化验、维修、其他)。
1.5 如在托管运行期间要求,招标方因要执行《GB16171-2012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 特别排放限值,进行水深度处理改造时,投标方应根据招标方的要求提出合理运行方案,保障出水指标达到深度处理进水的要求,并有义务配合招标方对生化水系统进行改造。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服务期:2年
4.服务地点:灵石县九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5.付款方式:按月结算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应是国内同行业具有先进技术和供应能力能够履行合同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2、投标人应具备完善的质量检测能力和质量保证体系。 3、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售后服务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投标人近三年内至少有3台(套)焦化废水处理(处理规模不小于50吨/小时)业绩合同;必须符合国标技术规范,涉及专利技术的产品需获得专利拥有单位的认可。 5、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投标人所提供设备必须遵循国家相关标准和相关强制认证,并依法取得检测、检验证书。 8、须提供设备制造商近三年内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注:资格审核: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从招标公司购买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
1.投标报名流程:
1)投标人必须注册成为会员;
2)投标人点击本招标公告下方 “我要报名”链接;
3)投标人根据页面提示上传报名资料,并提交项目联系人等信息;
4)投标人查看报名初审结果,审核通过后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
3.报名时间:2018-10-22 至2018-10-29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废水处理站运营前期仪表及其他设备恢复和两年托管运营。
1.1.1前期设备恢复内容:废水处理站现有仪表设备设施进行恢复,以及其他投标方根据运营需要恢复的设备设施等; 1.1.2托管运行:包括污水处理药剂、人工、设备维护、化验、药剂等费用; 1.1.3水电汽费用由招标方负责。
1.2 本次招标托管运营时间为2年,合同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第一年托管运营期满,招标方根据投标方第一年管理水平及运营效果,决定合同是否续签。 若投标方第一年未出现安全、生产、环保、质量事故,且全年出水指标达标率大于等于95%,则合同再续签一年,否则招标方有权重新选择托管运营厂家。
1.3 本项目出水按《GB16171-2012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间排标准执行(但要求氨氮≤15mg/L)。
1.4 本项目报价要求包含: 1.4.1 运营前期部分设备恢复费用(此部分费用由投标方负责)。 1.4.2 两年托管运营投标总价:处理吨水含税价*两年预计水量1050000吨。(1050000吨为预估2年废水处理量,结算处理量以蒸氨废水计量表为准)。 1.4.3 吨水含税投标价(包含人工、药剂、化验、维修、其他)。
1.5 如在托管运行期间要求,招标方因要执行《GB16171-2012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 特别排放限值,进行水深度处理改造时,投标方应根据招标方的要求提出合理运行方案,保障出水指标达到深度处理进水的要求,并有义务配合招标方对生化水系统进行改造。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服务期:2年
4.服务地点:灵石县九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5.付款方式:按月结算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应是国内同行业具有先进技术和供应能力能够履行合同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2、投标人应具备完善的质量检测能力和质量保证体系。 3、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售后服务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投标人近三年内至少有3台(套)焦化废水处理(处理规模不小于50吨/小时)业绩合同;必须符合国标技术规范,涉及专利技术的产品需获得专利拥有单位的认可。 5、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投标人所提供设备必须遵循国家相关标准和相关强制认证,并依法取得检测、检验证书。 8、须提供设备制造商近三年内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注:资格审核: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从招标公司购买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
1.投标报名流程:
1)投标人必须注册成为会员;
2)投标人点击本招标公告下方 “我要报名”链接;
3)投标人根据页面提示上传报名资料,并提交项目联系人等信息;
4)投标人查看报名初审结果,审核通过后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
3.报名时间:2018-10-22 至2018-10-29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8701298819.17746587250.
微 信 号:mayou666666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