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分公司大龙潭风电场57台风机箱变防凝露技术改造
本招标项目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大龙潭风电场57台风机箱变防凝露技术改造,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大龙潭风电场57台风机箱变防凝露技术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大龙潭风电场57台风机箱变防凝露技术改造。
2.2建设地点:大龙潭风电场位于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源县,海拔在2500m-3140m之间,省道221(大理-丽江)从南缘穿过,交通较为便利。
2.3招标范围: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大龙潭风电场57台风机箱变防凝露技术改造项目,包括材料运输、安装、验收、交通食宿、税金及1年质保等相关工作。
2.4工期:要求工期45天,以甲方通知的进场之日起计。总日历天数不作调整。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资金来源: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款
3.1.1投标申请人须为华能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
3.1.2对于已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二级单位或基层企业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3对于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二级单位或基层企业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款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具有承装四级、承修四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近三年来(2015年9月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投标人应承担过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相当的业绩(附合同业绩证明材料)。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无。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的不良记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10月21日09:00时起至2018年10月26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登陆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报名。
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2018年10月21日09:00时起至2018年10月27日17:00时止)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5日09:30(北京时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18年11月5日09:30(北京时间)。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