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采购-五凌排砂沟水电站改造项目钢筋采购二次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排砂沟电站为低坝引水式电站,电站原装机 2×1600kW,新增装机 1×2500kW(1999 年),电站总装机 5700kW。根据《国电恩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排砂沟发电厂简介》,老厂房于 1983
年 1 月 1 日正式并网运行,新厂房于 1999 年 4 月 1 日正式并网运行。
老厂房主机层地面高程整体由 436.61m 抬高至 445.33m,抬高高度为 8.72m。主机层
436.61m 以上 1.5m 范围内为一期混凝土,采用 C25 混凝土回填;主机层 445.33m 以下 0.5m 内采用 C25 混凝土回填,竖向压力钢管、尾水廊道、集水井、电缆沟、阀门井等结构四周及底板 0.5m 范围内采用 C25 混凝土回填,其余部位均采用堆石混凝土回填,其中混凝土为 C25 自密实混凝土,堆石率 50%。
新厂房主机层地面高程整体由 434.46m 抬高至 445.33m,抬高高度为 10.87m。主机层
434.46m 以上 1.5m 范围内为一期混凝土,采用 C25 混凝土回填;主机层 445.33m 以下 0.5m 内采用 C25 混凝土回填,竖向压力钢管、尾水廊道、集水井、电缆沟、阀门井等结构四周及底板 0.5m 范围内采用 C25 混凝土回填,其余部位均采用堆石混凝土回填,其混凝土为 C25 自密实混凝土,堆石率 50%。
新老厂房改造在尾水出口筒壁开洞,洞口尺寸 3.8m×1.9m(宽×高),并沿顶部及边墙增设 400mm 厚的钢筋混凝土加固圈。加固圈混凝土强度等级采用 C25。
2.2 招标范围
本此招标采购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设备材料:
新老厂房、交通廊道、尾水闸墩及门槽改造施工钢筋采购
送货地点:湖北省落水洞电站来凤县库区排砂沟水电站业主指定的地点
2.3 钢材数量 单位 :T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一 |
钢筋采购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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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及运输至现场业主指定地点 |
1.1 |
Φ8 |
t |
0.5 |
一级钢(高线 HPB300) |
1.2 |
Φ14 |
t |
0.5 |
三级钢(螺纹钢 HRB400) |
1.3 |
Φ18 |
t |
120 |
三级钢(螺纹钢 HRB400) |
1.4 |
Φ20 |
t |
1 |
三级钢(螺纹钢 HRB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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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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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工期要求
2018 年 11 月 01 日-2019 年 4 月 30 日(以合同书面签订时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本次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条件
3.2.1 投标生产厂商:须具备长材(盘圆、圆钢、螺纹钢)100 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 自身具有与钢筋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材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2.2 投标代理商:代理商提供的钢材必须是具备长材(盘圆、圆钢、螺纹钢)100 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厂家的产品;需提供近 5 年类似工程项目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等复印件)。
3.2.3 质量要求:供应商及生产厂商提供 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取得资质认定的省、部级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 2016-2017 年连续两年合格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3.3 业绩要求:需提供近 5 年类似工程项目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供
货合同等复印件)。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 3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设备的制造和供货。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2015-2017 年 3 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函及其附录)。
3.5 加工设备:具备足够的厂房、设备制造、加工等生产能力;具有符合技术规范所规定的设备试验、检验设施(包括车间和现场试验、检验)和制造工艺。
3.6 履约信誉: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并在过去按时履行合同和提供合同设备的交易中获得用户的好评。
3.8 其他
3.7.1 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7.2 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7.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管理、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个标段的投标;
(2) 进口设备、材料国外制造商在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构能直接销售,代理商投标的。
(3)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4)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 联合体投标。
(7)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9)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0) 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1)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 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8 年 10 月 22 日至 2018 年 10 月 26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4.2 招标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不接受来人现场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