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酒泉风电 干河口北第二、桥湾第四风电场风机塔筒照明改造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8-10-311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酒泉风电 干河口北第二、桥湾第四风电场风机塔筒照明改造物资采购招标人为华能酒泉风电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干河口北第二、桥湾第四风电场风机塔筒照明改造物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干河口北第二风电场位于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西北40km处的戈壁荒滩,距离最近的瓜州县城有50km路程。风场装机容量199.5MW,2011年12月31日投入生产运行。场内安装133台东汽FD77B-1500型风力发电机组,配套有133台塔筒,其中青岛天能塔筒33台、河北强盛塔筒67台、山东中凯塔筒33台。风机塔筒照明为运行或检修人员登塔所需照明光源。由于风场已运行8年多时间,使用的塔筒照明荧光灯,经常发生灯管故障情况,导致塔筒内部分地方甚至整个塔筒漆黑,给工作人员的正常工作带来安全隐患,故需要对本场塔筒照明进行改造。
本次招标分1个标段,内容包括:
序号 | 物 资 名 称 | 规 格 型 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LED灯\BN208C\20W\220VAC\白色 | 见技术文件要求 | 件 | 546 | 含安装 |
2 | LED灯\BN208C\20W\220VAC\白色 | 见技术文件要求 | 件 | 484 | 含安装 |
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完成供货及改造工作,具备验收条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投标申请人须为华能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
对于已在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二级单位或基层企业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对于未在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集团公司 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二级单位或基层企业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
3.2.1资质要求:无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具有3个及以上相关照明设备采购或安装或维修业绩。
3.2.3本次招标是否联合体投标:否。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是。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10月23日09:00起至2018年10月29日17:00止,登陆 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报名,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点击提交审批后。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模块自行查看报名结果。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2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4.2.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2.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2.4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客服010-51957458联系。
4.2.5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 电子招投标模块,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后系统自动关闭投标文件递交按钮,招标人将拒绝接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5.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因申请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文件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递交时间截止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在电子招投标模块开标大厅点击“开标”按钮,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解密过程记录在案。
5.4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7日09时00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18年11月7日09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