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港热电项目3×350MW级超临界锅炉-第一批辅机设备(分公司)-电梯标段二次公告
天津南港热电项目3×350MW级超临界锅炉 第一批辅机设备(分公司)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由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3X3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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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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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 |
电梯 |
85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电梯】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应具有设计、制造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配套辅机设备(相应标段)的经验(附有说明或证明性文件),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投标人应具有在投标截止日前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影印件)。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5.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两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如果在招标阶段事故责任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责任认定,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国内设备制造商的代理商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1)、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亿元人民币(以2018年6月30日前注册资本为准);
(2)、投标人近3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4台套及以上同类电梯已投运业绩。投标人需提供业绩证明性材料(如合同复印件(包括供货合同封面,供货范围,签字页)并且提供竣工验收资料或由用户出具的投运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 2018-10-23 15:23到 2018-10-29 23:00。
购买标书时间: 2018-10-23 15:23 到 2018-10-29 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