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招 标 人:重庆分公司
项目名称:重庆珞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1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液碱年度单价采购
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地点:重庆市江津珞璜镇
1.2招标内容
物料编码 |
物料描述 |
规格 |
包装规格 |
预计用量 |
---|---|---|---|---|
100123293 |
液碱\≥30% |
1.NaOH≥30%,NaCl≤0.008%,Na2CO3≤0.2%, Fe2O3≤0.0008%; 2.液碱为离子交换膜电解法生产的无色稠状液体; 3.满足GB/T209-2006验收标准。 |
槽车 |
1500吨 |
说明:
1、上表采购数量为暂估数量,最终供货量以电厂生产实际需求量为准。
2、供货时间: 根据电厂实际需求所确定的时间。
3、签订合同:中标人与电厂签订供货合同。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投标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用条件
(1)投标人须为能按招标内容提供合格货物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应提供生产商出具的产品销售代理授权委托书;如生产厂家和其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只接受生产厂家报名。
(2)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时需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生产厂家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提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运输槽车道路运输证、驾驶员及押运员危化品从业资格证。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10月22日9:00起至2018年10月26日17:00止, 登陆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上传投标报名文件。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8年10月24日9:00起至2018年10月28日17:00。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3日10:00;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18年11月13日10:00。
联系人:冯天龙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8710021420
邮箱:3490895071@qq.com
QQ:3490895071[加时请注明公司名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