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酒泉风电有限责任公司干河口北第二、桥湾第四风电场风机塔筒照明改造物资采购,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干河口北第二、桥湾第四风电场风机塔筒照明改造物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干河口北第二风电场位于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西北40km处的戈壁荒滩,距离最近的瓜州县城有50km路程。风场装机容量199.5MW,2011年12月31日投入生产运行。场内安装133台东汽FD77B-1500型风力发电机组,配套有133台塔筒,其中青岛天能塔筒33台、河北强盛塔筒67台、山东中凯塔筒33台。风机塔筒照明为运行或检修人员登塔所需照明光源。由于风场已运行8年多时间,使用的塔筒照明荧光灯,经常发生灯管故障情况,导致塔筒内部分地方甚至整个塔筒漆黑,给工作人员的正常工作带来安全隐患,故需要对本场塔筒照明进行改造。
本次招标分1个标段,内容包括:
序号 |
物 资 名 称 |
规 格 型 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LED灯\BN208C\20W\220VAC\白色 |
见技术文件要求 |
件 |
546 |
含安装 |
2 |
LED灯\BN208C\20W\220VAC\白色 |
见技术文件要求 |
件 |
484 |
含安装 |
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完成供货及改造工作(15天完成供货,30天完成改造),具备验收条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1)投标申请人须为合格供应商。
(2)对于已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二级单位或基层企业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对于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二级单位或基层企业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
3.2.1资质要求:无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5年至今,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3个及以上相关照明设备采购或安装或维修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3.2.3本次招标是否联合体投标:否。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是。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10月23日09:00起至2018年10月29日17:00止,登陆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报名。
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2018年10月23日09:00起至2018年10月30日17:00止)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18年11月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备注: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购买,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冯天龙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8710021420
邮箱:3490895071@qq.com
QQ:3490895071[加时请注明公司名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