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共和站保安服务项目,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青海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共和站保安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青海省共和县光伏园区内。
2.2 采购内容:共和光伏园区华能共和电站一二三期(120MW)提供保安服务。
2.3工期:合同签订至2019年10月31日。
2.4招标范围及内容:对华能共和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共和光伏电站(120MWp一、二、三期电站)生产现场内所有工作人员及设备、设施、建筑物进行安全保卫工作,制止和预防电站范围内的违法犯罪行为,保证电站治安情况良好。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3.1.1投标申请人须为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
3.1.2对于已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二级单位或基层企业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3对于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二级单位或基层企业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涵盖所承包业务,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保安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
3.2.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商业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财务状况良好,诚信状况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2.6未发生过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3.2.7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 2018 年 10 月 24 日 09:00 时起至 2018 年 10 月 30 日 17: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陆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报名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 年 10 月 24 日 09:00 时起至 2018 年 10 月 31 日 17:00 时止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2018年 11 月 6 日 11 时 00 分(北京时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18年 11 月 6 日 11 时 00 分。
备注: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购买,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