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本次2×320MW机组超低排放改造(脱硝改造)主体工程,按入口NOx浓度350 mg/Nm3、出口小于50mg/Nm3设计。改造原则是:对2×320MW机组原SNCR系统进行提效改造 + 对锅炉燃烧优化调整 +布风板及风帽改造+旋风分离器提效改造+省煤器分级等进行改造,同时在炉后烟道增加烟道型SCR装置。
1.2招标范围
旋风分离器中心筒、燃尽风喷口、SNCR脱硝系统、省煤器分级、省煤器进口集箱移位及烟道型SCR改造及所涉及电气、热控、SIS系统的安装、施工,现有系统的拆除及恢复等,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2.2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3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3台省煤器或受热面改造施工业绩,工程规模不小于300MW发电机组,并提供业主方联系方式、相应技术协议及合同的扫描件,技术协议中必须明确机组容量、安装工程量等。
2.4任何情况下不得转包,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分包。
2.5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投标中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现象、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2.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2.7投标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8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不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信用状况或者业绩,不得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10月24日9:00起至2018年10月30日17:00(北京时间)止,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