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定边贺圈新墩100MW风电项目测定界报告编制,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定边贺圈新墩100MW风电项目测定界报告编制项目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定边贺圈新墩100MW风电场工程风电场勘测定界报告编制工作及以下图件,并协助甲方取得相关批复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3.1.1 投标申请人须为华能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
3.1.2 对于已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二级单位或基层企业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3 对于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二级单位或基层企业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测绘丙级及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有丰富的与本项目性质、规模相当的服务业绩(业绩以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为准)。
3.2.3本次招标是否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3.2.4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3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进度、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服务。
5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重大合同纠纷、不良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6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和新能源公司的不良记录。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8本项目工程不允许转包和擅自分包。
9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10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11 投标授权人及项目负责人应是投标单位在职员工,并提供投标期间在职证明及养老、医疗保险相关材料。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10月24日9:00时起至2018年10月30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登陆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报名.
报名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从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10月24日9:00起至2018年11月01日17:00止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18年11月13时15:00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