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得信工程管理 受连州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对连州市人民医院DSA配套医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本项目已按规定完成了论证,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882-201810-1010-0025
二、采购项目名称:连州市人民医院DSA配套医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0,800,00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内容:DSA配套医学设施设备采购。
2、项目性质:政府采购
3、完工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完成供货安装和调试,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
4、付款方式:
(1)第一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支付合同金额30%;
(2)第二期:买方在收到货物后15个日历日内支付合同金额30%;
(3)第三期:整体项目完工并经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支付合同金额35%;
(4)第四期:整体项目完工并经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支付合同金额5%。
注: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财政部门提出办理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财政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所属期为2018年7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3)2017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18年7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参保时间须为2018年7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5)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6)投标承诺书原件。
2、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3、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以 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供应商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 以及 ( )查询结果为准;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显示“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共 0 条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附上相关证明资料】。
4、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供应商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二)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
1.根据《关于清远市 一体化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上交易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的要求,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供应商须在2018年10月25 日至2018年10月31 日期间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网址https:// ),无需再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交纳本项目招标文件制作工本费人民币150元,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3.投标人无需执行本公告的“第七点”。
(三)交纳投标保证金
1.交纳保证金时间:自2018年10月25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交纳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3.供应商凭CA证书采用网上交纳方式向清远市 连州分中心交纳所投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10月25 日至2018年10月31 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广得信工程管理 (详细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 20日15时正。(注: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九、提交投标文件
十、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0 日15时正。
十一、开标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年10月25 日至2018年10月31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连州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梁女士。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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