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项目招标采取工程量清单招标。
2.本次招标设置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 以下进行报价为有效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 的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应用过的经验等,否则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3.施工招标范围:按招标人提供的海南 海口 新坡、澄迈 江南、澄迈 白莲、昌江 乌烈、东方 板桥供电所营业楼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中标人不得进行违法分包和非法转包,如发现将取消中标资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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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2
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
项目经理 经审计且盈利的财务报表。
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投标人在南方 范围内无不良合作记录,且未被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和海南 暂停或终止投标资格。
8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4. 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登录网
海南
201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