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留县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巩留县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巩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巩发改基字[2017]182号核准实施,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
2、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3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棚户区改造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道路硬化、给水、排水等工程。完善道路硬化20000平方米,给水管网4200米,排水管网4200米等设施。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施工招标,招标范围为施工蓝图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5 计划工期:本工程计划2019年4月30日竣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 投标人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资质等级。
3.3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保证不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投标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项目班子成员具有相应职称证及上岗证。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需具有至少一项与本工程规模相同或以上规模的类似工程业绩。
3.5外省企业具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进疆建筑企业信息报送册》或者进疆备案登记册,投标企业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5日至10月31日 。
4.2 报名
4.3 参加投标的企业须携带资料: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拟派的建造师 、技术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近半年养老统筹缴纳证明 及劳动用工合同、投标人及拟派建造师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文件 、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外省企业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进疆建筑企业信息报送册》或者进疆备案登记册。
以上报名证件及资料必须在报名截止前提供原件及三套盖公章复印件,所有证件及资料均应在有效期内,不接受公证件,报名时所拟派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企业正式员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通过资格审查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伊宁市解放路77号亚欧国际九层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每标段售价为人民币壹仟元整,谢绝邮寄,售后不退。
6、备注:招标公告查询以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咨询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xj.c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