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华能莱芜发电有限公司6、7号机组供热改造项目桩基施工项目,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莱芜发电有限公司6、7号机组供热改造项目桩基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莱芜发电有限公司6、7号机组供热改造项目桩基施工项目。
2.2建设地点:莱芜发电有限公司。
2.3招标范围:
负责华能莱芜发电有限公司6、7号机组供热改造项目桩基施工工作,24根灌注桩,灌注桩桩顶标高-0.5米,桩径800mm,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2000KN(4根)和3000KN(20根),持力层中等风化泥质灰岩,桩长约20米,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标单位委托业主认可的第三方桩基检测机构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检测并出具相关报告。由于桩基施工区域紧靠7号机组,桩基施工过程中禁止爆破、震动等影响发电机组正常运行的一切施工措施。
2.4工期:计划自2018年11月至2018年12月,工期3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资金来源: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款
3.1.1投标人须为集团级、二级单位或基层企业的合格供应商。
3.1.2对于已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3对于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款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有1个人工挖孔桩桩基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提供签字盖章页和能够反映合同内容的关键页);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专业);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须为本单位员工,须提供代理人社保信息记录和劳务合同等证明材料。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10月24日9:00时起至2018年10月29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登陆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报名。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从2018年10月24日9:00时起至2018年10月30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0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18年11月0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冯天龙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8710021420
邮箱:3490895071@qq.com
QQ:3490895071[加时请注明公司名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