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 : 山西省; 晋中市; 太谷县; 一、招标条件 本山西太谷范村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采购 ,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项目规模:山西太谷范村风电场项目总容量为150MW,分两期开发建设,本项目为一期工程,规划容量100MW。本项目位于太谷县西侧20公里,与榆次市、榆社县交界处的山区。区域内海拔高度在1400至1820m之间,山势高低起伏,地形复杂多变。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 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本次招标的供货范围要求提供全新制造、技术先进、性能稳定、安全可靠、包装完整的成套并网型风电机组及相关服务和质保期服务。本项目总装机容量为99MW,投标机型总容量上浮不应超过1台单机容量的50%。机位数量:45个,投标机型台数不应超过机位数量。交货时间:预计在2019年7月完成交货,最终交货期以招标人书面正式通知为准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人初步拟定的交货期,并提供自己的交货进度具体方案。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风力发电机组制造企业。注册资金要求不低于人民币叁仟万元,或等同金额外币。3.2应通过ISO9000系列或同等级别质量体系认证。3.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4投标人应具备按照招标要求短期内及时完成供货的能力。3.5投标人应已有风力发电机组生产、供货和运行业绩。3.6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的投标。*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件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18年10月25日16:00
项目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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