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运河发电有限公司脱硫石灰石粉采购招标公告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济宁运河发电有限公司#1-#6机组8个月脱硫用石灰石粉,预计用量3万吨吨,运行过程24小时不间断使用石灰石粉,投标人在保证质量前提下,应及时供货,必须确保2×350MW机组石灰石粉仓料位不得低于料位5m,4×140MW机组石灰石粉仓料位不得低于料位5m,确保烟气排放指标达标,不影响环保设备安全运行。石灰石粒度≥250目(国家统一标准筛),过筛通过率≥90%,含量CaCO3≥85%。
本次招标范围为运河电厂2018年11月至2019年6月脱硫系统所用石灰石粉,估算用量约30000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济宁运河发电有限公司脱硫石灰石粉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通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投标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二)专用条件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有3个石灰石粉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扫描件须至少提供签字盖章页和能够反映承包范围的页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10月24日09时00分到2018年10月2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10月24日09时00分到2018年10月29日17时00分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报名时,务必认真阅读注意事项须,并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后,点击提交审批。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
2.购买:报名审核通过后,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