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青秀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青秀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项目采购
项目编号:GXGS-KWZZ2G20181415
标讯区域:中央
行政区域:广西壮族自治区
项目
项目联系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
联系人和
联系
一级预算
三、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联系人和
联系
四、标讯信息:
(一)基本情况
标题: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青秀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青秀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项目采购 (GXGS-KWZZ2G20181415)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品目:货物
行业划分:税务
预算金额(上限控制价):152.8万元/年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根据采购人食堂菜单提供相应的食材;
2.确保食材的安全、新鲜、及时、高品质。所提供食材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行业标准及采购方特别注明的要求,涉及食品卫生安全的货物、必须证件齐全(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及产业相关证件)。
3.确保食材价格优惠,以质量为导向,同样质量比价格,同样价格选品质,追求质优价廉,原则上不能超过周边超市零售价格,确保我局采购物质高品质、低价格。
4.此项目拟招2家供应商;
5.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详见项目需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并具备食品安全许可证。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 (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等: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 10 月 26 日至2018年 11 月 1 日(工作日,8:00-12:00,15:00-17:30)
获取招标文件的 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等: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 11 月 15 日9时00分
开标时间:2018年 11 月 15 日9时00分
开标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公告媒体: ( )、 ( 网)
2.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采购代理机构:
2018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