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协鑫滨海发电有限公司2×1000MW机组粉煤灰、炉渣、石膏销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见招标文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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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要求/服务期限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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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滨海发电有限公司2×1000MW机组粉煤灰、炉渣、石膏销售 |
协鑫滨海发电有限公司2×1000MW机组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粉煤灰、炉渣(包括干湿渣)、石膏装卸、运输和销售,以及脱硫系统和化学系统产生的泥饼进行无害化处理,并满足环保要求。 |
见招标文件 |
2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协鑫滨海发电有限公司2×1000MW机组粉煤灰、炉渣、石膏销售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资格等证明文件)。 2、近三年内投标人至少有一个电厂同类产品(灰及石膏的装卸、运输和销售)的业绩,每个业绩总装机容量300MW及以上(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内容必须完整,工作范围及内容须满足此条款要求)。。 3、投标人须提供企业具有的粉罐运输车、运渣、运石膏、运泥饼车辆数量及证明文件。 4、近三年内投标人无任何人为重大责任事故记录、无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的情况(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或企业的声明文件)。 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须提供相应财务信用等级证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近三年内的财务审计报告)。 6、投标人目前和近三年有无涉及经济诉讼,请提供律师事务所或投标人法律顾问出具的相应的文件材料,或企业出具的经签字并盖章的近三年无涉及经济诉讼声明文件材料。 7、投标人的承信度: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承信度,须提供业主对投标人承揽项目的后评价证明文件。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服务招标中同时投标。上述情况下,招标人只接受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其余投标按废标处理。 9、中标人不得将招标内容进行分包或转包。 10、其它文件:企业各证明证书、各质量证明证书等。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8年10月25日至2018年11月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4.2 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不接受来人现场购买。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8701298819.17746587250.
微 信 号:mayou666666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