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和镇对川、独岗主涌整治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0724-1801F15N0957)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建设房产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杨和镇对川、独岗主涌整治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724-1801F15N0957
二、采购项目名称:杨和镇对川、独岗主涌整治项目(第二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032851.09
四、采购数量:2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01 杨和对川主涌整治 1项 ¥452910.30
02 杨和独岗主涌整治 1项 ¥579940.79
注:3.1本项目分 01 包、02 包共 2 个分包,投标人可以选择 1 个或多个分包投标。
3.2投标人如果选择多个包投标,必须分别报名,分别编制及递交投标文件。但对所投标的单包内容不允许再分拆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
3.3除有特别说明,所有条款适用于01包、02包。
3.4详细技术规格及需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内容。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
(2) 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或具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招标文件由采购标代理机构发售。
1)凭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七、投标人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方式:网页打印、截图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
(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10月25日至2018年10月31日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详细十、开标十一、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4日10时00分
十二、
十四、联系事项
(一) 地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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