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马风电场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2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水保、环保绿化修复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金铜盆风电场总体规划中的二期-龙马风电场,位于富民县西部,行政区划隶属永定街道办事处管辖。位于总体规划场址以南,海拔高程为2486~2746m之间,主要为为低中山、中山地貌,该区域山顶地形总体较为平缓,地势较开阔。片区内山脊较短,主要由白楼梁子、老青山台地及区内的几个浑圆山包组成,地形起伏不大,区内主风能风向为SW~WSW,场区南北长约2.76km,东西宽约3km,场区面积约6.43km2。龙马风电场进场道路从场区北侧金铜盆风电场(一期工程)场内主干道接入。
龙马风电场工程实际总占地面积约为20.88hm2,其中永久占地8.07hm2,临时占地12.81hm2;装机容量为42MW,安装单机容量为2.0MW的机组21台。本工程等别为Ⅲ等中型,机组塔筒地基基础设计级别为一级,风机基础结构安全等级为1级。风电场年平均上网电量约9568.60万kW·h,年满负荷运行小时数约为2278h,容量系数为0.26。新修场内道路12.78km(其中,主干道长7.38km,支线道路5.40km),集电线路采用电缆沟及架空线路两种形式,接入一期工程中规划建设的110kV升压站。项目由风机机组区、集电线路区、道路工程区和施工生产生活区组成。
1.3.2招标范围及工期
本工程招标范围为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龙马风电场工程水土保持治理方案,承包人需根据本工程水土保持施工图设计,结合主体工程的总体布局,针对本工程的水土流失特点,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合理布设水土保持措施,力求在较短时间内有效防治因工程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在结合已经实施的水土保持工程基础上,采取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对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水土流失进行防治。具体范围及内容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其中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场内主线道路、支线道路:完成道路工程及边坡区域的浆砌石挡墙、干砌石挡墙、沉砂池、连接池、顺街设施、蓄水池、涵管、边坡松木桩、道路防撞墩及在主体工程修建的排水沟基础上加高内侧沟邦等工程措施;同时完成道路边坡绿化覆土、撒播草籽绿化、穴播草籽绿化、条播草籽绿化、行道树栽植、爬藤植物栽植等植物措施。
(2)风机机组区:完成风机平台边坡的浆砌石挡墙、内侧排水沟、顺街设施、沉砂池、边坡松木桩及箱变围栏等工程措施;同时完成平台表层土清理、平台及边坡绿化覆土、撒播草籽绿化、、条播草籽绿化、平台外围乔木栽植、爬藤植物栽植等植物措施及部分风机平台的无纺布覆盖措施。
(3)集电线路区:完成覆土及撒草绿化措施。
(4)施工生产生活区:完成植被恢复措施,本区布设于场内道路边,工程量已计入道路工程区,不再重复计列。
(5)完成整个项目区开挖产生的土石方清运工作。
(6)取土、石、砂等原料位置由施工单位选定,并负责征地赔偿、林地手续办理等工作。取土、石、砂等原料位置报项目部、监理同意。取土、石、砂等原料位置在使用完毕后须进行植被恢复。相关费用由承包人分摊在工程量清单相关项目的综合单价和合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7)承包人负责施工区域的治安、保卫、环境卫生、文明施工管理及施工生活区的警卫和公共物业管理;负责施工区域内施工用水、用电的管理和维护、施工道路的维护和管理;同时服从监理工程师施工现场关于此方面的统一管理。
(8)所有的土工试验指定第三方有资质的试验室进行试验,并由承包人负责费用;所有B类乙供材料抽样指定第三方有资质的试验室进行试验,并由承包人负责费用。
(9)负责植物措施的后期管养工作,至水保工程通过发包人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10)由承包人负责本标段测量方格网的统一测设、复测、维护和管理。
上述工作内容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均包含在《工程量清单》中各项目的综合单价与合价中,《工程量清单》中未明确列示的,由承包人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相关项目的综合单价和合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13)本工程工期:合同签订后,自发包人下发进场通知之日起60天内完成全部工作。
有关与其他标的界面划分的规定:
(1)与主体施工单位的界面:主体工程土建施工已基本结束,在风电场现有状态下进行水保工程施工。
(2)施工电源界面:承包人自行解决施工电源,相关手续及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3)施工水源界面:承包人自行解决施工用水,相关手续及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有关设备材料采购、保管、运输的规定:
本工程设备材料、苗木、草籽均由承包单位自行采购,苗木、草籽大小、种类等按施工图纸要求执行,运输保管均由施工单位负责。除发包人在技术规范中明确表述提供临时施工场地外,承包人需施工临时用地的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承包人完成本工程所需所有临时设施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财务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
标段名称 |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
1 |
龙马风电场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施工 |
1、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近五年应具有2个及以上水土保持或道路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合同扫描件(首页、工程范围页、盖章签字页) 4、具有实施本招标项目的技术力量、施工设备及质量管理能力,并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4.2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首先应该是会员
1.6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现场现金支付等其他购买方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1.6.1 若通过公司账户购买,公司账户必须具备网上银行功能。网上支付时,由本网站跳转(链接)至购买人选择的银行网站进行。
1.6.2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购买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1.6.3 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在平台填写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必须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
1.6.4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1.6.5 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潜在投标人。
1.6.6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联系。
1.7 出售招标文件日期: 2018年10月30日 09:00至 2018年11月05日 16:00出售招标文件。
1.8招标文件售价及投标保证金
序号 |
工程名称 |
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 (元) |
工期 |
|
投标保证金(元或比例) |
1 |
龙马风电场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施工 |
|
1200元 |
60天 |
|
140000元 |
1.9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8年11月20日 14:00整(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