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货车、包头能源等2018年9月第二批电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铁路货车、包头能源等2018年9月第二批电缆采购,资金来源于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招标范围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括本次投标物资; (2)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并具有良好的供货业绩、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产品2015年至今同类产品3份以上的供货业绩证明(提供有效合同复印件,应包含合同买卖双方名称、合同签订日期、货物名称、数量),且须提供1年内(2017年至今)用户评价证明; (5)投标人所投的矿用电缆产品须取得相应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MA证)。 (6)投标人所投的机车车辆专用电缆须出具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 (7)投标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网上购标请于2018年10月29日 14时00分至2018年11月06日 16时30分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11-20 09:00(北京时间)。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铁路货车、包头能源等2018年9月第二批电缆采购,资金来源于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电缆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材料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见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括本次投标物资; (2)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并具有良好的供货业绩、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产品2015年至今同类产品3份以上的供货业绩证明(提供有效合同复印件,应包含合同买卖双方名称、合同签订日期、货物名称、数量),且须提供1年内(2017年至今)用户评价证明; (5)投标人所投的矿用电缆产品须取得相应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MA证)。 (6)投标人所投的机车车辆专用电缆须出具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 (7)投标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网上购标请于2018年10月29日 14时00分至2018年11月06日 16时30分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11-20 09:00(北京时间)。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8701298819.17746587250.
微 信 号:mayou666666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