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镇秸秆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建设投资主体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木兰县东兴镇秸秆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建设投资主体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源为资金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木兰县东兴镇秸秆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建设投资主体项目
2.2建设地点:木兰县东兴镇
2.3发电方式:生物质发电
2.4装机规模: 30兆瓦。
2.5供热能力:2020年满足东兴镇供热面积约20万平方米,详见招标文件。
2.6项目概况及建设规模: 投标人如中标,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保证2020年10月前电厂竣工并网供热、发电,并满足木兰县东兴镇约20万平方米的供热需求,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要求,严禁掺烧煤炭等化石能源,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中标企业严格履行国家、省、市县相关规定,在约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建设并投产运营。项目建成后保证每年可消耗秸秆40万吨。
2.7计划工期:2018年11月24日至2020年9月30日,总工期677日历天。
2.8质量标准:合格。
2.9招标范围:木兰县东兴镇秸秆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建设投资主体招标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
2.10资金来源:自筹资金350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具有拟投标项目的经管范围。
3.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在国内投资建设、运营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的能力。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近三年内(2015年01月01日-至今)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审计报告:提供近三年(2015年01月01日-2017年12月31日)财务审计报告,新公司若无审计报告须提供近期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请登录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8年10月26日09时00分至2018年10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购买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8701298819.17746587250.
微 信 号:mayou666666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