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伊春热电有限公司 对 伊春热电有限公司外供热水换热器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具有相应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伊春热电有限公司外供热水换热器
2.2实施地点:伊春热电有限公司厂区
2.3招标范围:全厂安装2台板式水-水换热器(1用1备);全厂配置1台管式热水换热器。
2.4资金来源:自筹
2.5供货期:合同生效后30天内完成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3.1.1投标申请人须为集团级或二级单位或三级单位供应商库内的合格供应商。
3.1.2对于已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或二级单位或三级单位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3对于未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或二级单位或三级单位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与投标。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三类压力容器设计资质、三类压力容器制造资质及板式换热器安全注册许可证A4级。且投标人还应具备按照招标要求短期内及时完成供货的能力;
3.2.3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5份压力容器D1以上换热器在2X350MW机组或类似项目的供货业绩,且成功运行2年以上业绩并无质量问题且已证明安全可靠,及有效的业绩核查联系方式(申请人要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关键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在投标时需提供合同复印扫描件)。
3.2.4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
2)未有华能体系内不良行为记录。
3)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施工项目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不良记录。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6)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7)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8)本项目工程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10月30日9:00起至2018年11月5日16:00止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 联系人:冯天龙 手机:1760066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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