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港高杆灯照明系统智能化改造项目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曹妃甸港高杆灯照明系统智能化改造项目二期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类型:施工
项目实施地点: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煤码头堆场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全部完成。
项目概况及规模:曹妃甸港现有未改造高杆灯35座,其中堆场27座,翻车机小区6座,码头2座,堆场每座高杆灯上安装12套高压钠灯,杆高40米;码头区域每座高杆灯上安装10套高压钠灯,杆高40米;翻车机小区每座高杆灯上安装8套高压钠灯,杆高25米;每个高压钠灯的功率为1000W。曹妃甸港现有照明控制系统一套,对堆场8座已完成LED及智能化改造的高杆灯进行控制。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港区高杆灯照明系统智能化改造项目计划对港区35座高杆灯进行LED改造,使用500W的 LED灯具对原1000W的高压钠灯进行替换;并对现有智能照明控制系统进行二次开发,对港区43座高杆灯的照明灯具进行控制,实现照明系统照明时间控制、系统调光、多功能分区分组照明、远程智能控制、现场手动控制、系统运行监控、系统运行数据存储、系统故障检测、系统能源统计等功能。
二、招标范围
2. 标段名称:曹妃甸港高杆灯照明系统智能化改造项目二期工程
3. 招标范围:(1)曹妃甸港堆场区、翻车机小区、码头区域35座高杆灯的LED灯具392套的供货与施工。(2)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港区高杆灯照明系统智能照明控制系统软件的二次开发及调试。(3)与本项目整体工程配套相关的控制、通讯设施的设计及施工。(4)照明智能化系统调试。
备注:详细内容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4. 标书款(元):1000
5. 投标保证金(元):200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设立的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1. 获取时间:2018-10-30 17:00:00--2018-11-06 16:00:00(北京时间)
2. 获取途径:登陆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