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海上风电项目海上升压站建安工程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灌云海上风电项目规划总装机容量为400MW,一期容量300MW,扩容100MW布置于一期北侧、东侧海域。风电场配套建设一座220kV海上升压站,海上升压站位于风场西侧海域,升压站规模按400MW设计,以220kV海缆送至登陆点,并最终接入灌西220kV汇流站。
灌云海上风电项目拟定于2017年12月份试桩,第一批机组于2018年12月底前投产发电,一期300MW全部机组于2019年12月底前投产发电,扩容100MW全部机组于2020年12月底前投产发电。(具体工期以招标人上级批准的最终工期为准)。
220kV海上升压站采用包括上部组块和下部结构的布置模式。下部结构为导管架型式,上部组块完成建造与安装调试后,整体运输至海上完成安装工作。
220kV海上升压站上部组块共三层布置。
一层布置柴油机房、避难室、救生艇、事故油罐、1吨小吊机等设备并兼为电缆层,35kV和220kV海缆通过J型管穿过本层甲板,然后采用电缆桥架敷设,根据设备高度要求及甲板层作为结构转换成的要求,层高6.0m。
二层中间布置主变室、低压配电室及工具间,两侧为GIS室、水泵房和生活水箱间、开关室,主变和GIS上空,主变散热装置和本体分开布置,二层层高4.5m。
三层为主变室和GIS室区域上空,还布置有通信继保室、暖通机房、蓄电池室、应急配电室及工具间等,三层层高5.5m。
屋顶层布置5t吊机、室外机和设备检修孔,供后期运行维护使用。
1.3本标工程项目工期要求:拟定于2018年12月15日开工,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陆上建造,2019年8月30日完成海上安装。(具体工期以招标人上级批准的最终工期为准)。
1.4本标工程项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钢结构的制作和安装、设备部件验收、码头交接与保管、辅助设备及物资的采购、机电设备安装等、通风空调、消防系统、舾装、调试、试运、上部组块和下部结构海上施工等。
1.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招标范围和服务期限
2.1 招标范围:
灌云海上风电项目海上升压站建安工程,主要包括:钢结构的制作和安装、设备部件验收、交接与保管、辅助设备及物资的采购、机电设备安装等、通风空调、消防系统、舾装、调试、试运、上部组块和下部结构海上施工等。
2.1.1本标工程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钢结构的制作和安装
承包人应负责完成海上升压站上部组块和下部结构钢结构用的钢材(筋)与防腐材料的采购、各结构的加工制作、组拼装、涂装、试验、质量检查、出厂验收等全部工作。
(2)设备部件验收、交接与保管
承包人应负责完成本标段范围内由发包人提供的所有机电设备及相关附件等所有设备物资的验收、现场卸货(车板交接)、场内二次转运、仓储保管等工作。
(3)辅助设备及物资的采购
承包人应负责220kV海上升压站上部平台内辅助设备及物资的采购、运输、质量检查、试验、调试、验收等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采购设备及物资详见工程量清单):
- 接地变压器柜、站用变压器柜和小电阻柜设备(含配套电缆及终端);
- 柴油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
- 通风空调系统及其监控系统;
- 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
- 火探管消防灭火系统;
- 吊机;
- 低压配电箱、检修箱等;
- 照明灯具、管线、开关、插座、控制器等;
- 接地材料(铜排、铜缆、软铜线)等;
- 升压站用电力电缆、控制电缆、通信电缆、光缆及附件等;
- 电缆桥架、槽盒及支架等辅助材料;
- 电缆防火封堵及基础;
- 管道及封堵材料;
- 各类钢板、角钢、槽钢、工字钢、电缆管、螺栓、电缆卡等安装附件。
- 海洋观测平台、障碍灯雾笛系统、太阳能障碍灯系统;
- 救生设备、设施;
- 避雷针;
- 通风空调监控系统;
- 无线、应急通信、航警接收系统及NBD直升机导航系统;
- 升压站监测设备;
21)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出现但与本工程相关的所有设备物资;
其中1)~2)项设备应满足本招标文件附件中各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设备的外壳颜色设计联络会时由招标人确定。
(4)机电设备安装等
承包人应负责220kV海上升压站上部平台内全部机电设备的安装、试验、单体调试、整体调试、海上升压站站内联调及负责配合系统联合调试、电网调试、电网信号上传等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 电气一次设备(220kV主变压器及附属装置;252kVGIS设备及附属装置;220kV高压电抗器及附属装置;40.5kVSF6充气柜及附属装置;站用变压器、接地变压器和小电阻设备部分;柴油发电机组及其辅助系统;低压配电部分(含应急配电);照明及检修系统;接地系统部分;电缆敷设部分(含站内高、低压电缆);电缆桥架、槽盒、支架等辅助设施;电缆防火封堵)等;
- 电气二次及通信设备(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升压站内计算机监控系统及继电保护;保护、控制直流电源系统;微机“五防”系统;设备状态在线监测系统;通风空调监控系统(含采购);视频监视系统(管路预埋、设备安装并配合调试);火灾报警系统(管路预埋、、电缆敷设、设备安装并配合调试);公共广播系统(管路预埋、电缆敷设、设备安装并配合调试);站内通信系统;网络布线系统;逆变电源(UPS)系统、风机监控系统;无线、应急通信、航警接收系统及NBD直升机导航系统(含采购);
- 升压站上部吊机、海洋观测平台、激光气象雷达、障碍灯雾笛、太阳能障碍灯、通信基站等其余设备;
(5)承包人应负责完成海上升压站通风空调系统设备及管道的采购、安装、调试、质量检查与验收等全部工作。
(6)承包人应负责完成海上升压站消防灭火系统及给排水系统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质量检查与验收等全部工作。
(7)承包人应负责完成海上升压站上部组块舾装材料的采购、安装、质量检查与验收等全部工作。
(8)承包人应负责完成海上升压站上部组块所有逃救生设施、逃生与安全标示标牌、各类设备的标示标牌(满足发包人要求)的采购、安装、质量检查与验收等全部工作。
(9)海上升压站海上施工
海上升压站上部组块和下部结构在完成陆上建造后,承包人负责上部组块和下部结构的固定、装船、海上运输与现场安装(包含现场焊接与灌浆)、质量检查与验收等全部工作。
(10)承包人要无条件配合施工监理、设备监造及船级社等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整个海上升压站平台建造及海上施工的质量控制及验收工作。承包人负责发包人厂内监造代表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
(11)整体联动调试和试运行
本合同承包人负责海上升压站的单体及系统调试,并配合海上风电场所有相关联合调试工作。
(12)其它
1)施工期的运行、管理和维护。负责送电调试期间的海上交通船、后勤补给等工作,具体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配备。
2)按发包人的指示接收并完成本合同工程内或由其它承包人施工且与本合同工程密切相关的其它合同工程遗留工作与配合工作,直至海上风电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止。
3)调试、倒送电、试运及各回路送电期间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要求提供消防水、生活水和柴油的及时补给,至最后一台风机并网前承包人确保消防水、生活水、柴油箱满载状态交发包人。
- 配合发包人完成相关课题研究,提供必要的技术、设备、人员以及场地等支持。
- 按照发包人要求提供创优方案,并按照创优要求开展施工。
(13)施工辅助设施项目及其工作内容
1)承包人应负责本技术条款第2章的施工临时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行管理、维护及拆除。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交通,施工供水供电、施工通信、照明系统,临时生产管理和生活设施,各类仓库及堆储场地,加工修配企业,施工期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设施,施工期安全观测,安全防护设施等,并负责由发包人提供的公用设施在施工期的管理、维护。承包人应在项目所在地设置项目部,项目部位置距离发包人项目部不得超过500米。
2)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本合同工程对应的“通航安全影响评估报告”的编制及组织评审,负责海上施工所需要的水上水下施工许可等一切施工手续文件,施工期间相关主管部门的协调以及主管部门要求的相应措施的落实。按照海事等主管部门要求或相关规范要求负责施工期对船机设备、设施进行警戒、布设航标警示系统等工作。
2.1.2在工程量分项清单中未列出的,但确实是工程范围中应该有的,完成本工程项目所要求的,均应由投标人负责,以及所有的施工准备、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成品保护、与移交期间检验与取证、验收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且包含并不限于此。
2.2具体工作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相关图纸(工程量清单与图纸对乙方具有同等约束力)。除此之外:
2.2.1自行考虑施工措施及支护费用。
2.2.2自行考虑设备、材料、临建设施、土石方、弃土、弃渣、弃石等的场地及费用。
2.3 甲方有权适当调整工程内容及范围,但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接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灌云海上风电项目海上升压站建安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2.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二)专用条件
3.1投标申请人需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投标申请人应具有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均在有效期内;
3.3投标申请人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1项海上升压站建安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或者至少具有1项2000吨及以上固定式平台建造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4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建造师资质壹级执业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经验;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类似工程,须附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11月1日9:00起至2018年11月6日17:00止。
获取方式:1.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费:3000元/标段,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