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响水近海风电场项目运行期生态监测已获批准,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响水长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概况
江苏响水近海风电场项目于2013年6月25日取得国家发改委出具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江苏响水近海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能源〔2013〕1205号),受响水长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现对江苏响水近海风电场项目运行期生态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响水近海风电场项目位于响水县灌东盐场、三圩盐场外侧海域,风电场中心离岸距离约10千米,沿海岸线方向长约13.4千米,垂直于海岸线方向宽约2.6千米,场区面积34.7平方千米,场区水深8-12米。风电场总装机容量202MW,安装37台单机容量为4.0MW的风电机组(西门子)和18台单机容量为3.0MW的风电机组(金风科技),配套建设一座220千伏海上升压站、35千伏场内集电线路、采用1根220千伏海缆送出至陆上集控中心,最终接入江苏电网系统。
2.2本次招标范围
监测调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水质、生态、潮间带生物、生物质量、渔业资源、沉积物调查等工作。生态监测需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并进行实验室分析、化验,编制完成《江苏响水近海风电场项目运行期生态监测报告》并通过审查且取得专家评审意见。
2.3服务期要求
监测实施时间:项目运行期一年。
计划开始日期:2018年11月10日。
计划结束日期:2019年11月10日。(具体时间以业主要求为准)
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1 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2)具有国家或省级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
3.1.2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1.3 业绩要求:近三年具有至少一个海洋环境监测工作业绩(需提供合同证明)。
3.1.4 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9时至2018年11月9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8701298819.17746587250.
微 信 号:mayou66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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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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