阚山电厂2018年生产物资合格供应商资格评审公告(石灰石粉产品单元)
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请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按公告要求报名并提交相应资料。
一、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
评审单元 |
服务内容 |
评审文件费用 |
石灰石粉产品 |
阚山电厂石灰石粉产品的供货和技术服务。 |
1000元 |
二、申报原则
1.参加申报的供应商遵循自愿原则;
2.参加申报的供应商应当提交申报函(格式见附件一)、授权书(格式见附件二)、申报单位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和业绩汇总表(格式见附件四);
3.请供应商仔细阅读评审文件,按要求提供申报材料,本次评审不组织澄清,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即默认为没有,造成后果自负。
三、申报条件
(一)通用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单位可以是生产厂家(有生产场所)或中间贸易商,成立3年以上,具有运输保供及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资质评审产品性能优良,在同行业中业绩良好;
6.具有较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7.加工产品、工艺、技术、能力、规模等方面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8.没有被国家行政机关或法院判决责令停产、停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9.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重大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重大案件但经评审专家组认定不会对其履行合同造成重大影响;
10.没有处在《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状态或被认定资格不合格处理期间。
(二)专用条件
1.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
2.投标方为生产制造厂家或中间贸易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石灰石子或石灰石粉产品加工粉磨等内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业绩要求:应提供国内电力行业5年以内,至少1个300MW以上电厂对应产品的供货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原件的复印件)。上海电力下属三级单位长期生产物资供应商优先考虑。
4. 提供产品要满足性能优良、经济适用、运行安全、稳定可靠等方面的要求。
5. 提供产品的性能和质量必须提供保证,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同时应提供就产品性能和质量进行保证的文件。
四、评审原则
1.阚山电厂组建生产物资合格供应商评价审查委员会,制订评价审查办法,并负责本次生产物资合格供应商评价审查的具体工作。
2. 评审以业绩、企业规模、生产能力等为主要指标,综合考虑企业生产管理状况、合同执行情况以及售后服务等因素进行评价排序。
3.产品单元如果报名供应商超过三家及以上的,按照有限数量制的原则进行评审,如果经二次公告报名供应商仍低于三家的,按照合格制的原则进行评审,择优进入阚山电厂合格供应商名录。
4.评价审查的最终结果经过阚山电厂采购领导小组批准后,建立生产物资合格供应商名录,在有效期限内按照名录实施招标采购。
5. 供应商应保证提供评审资料的真实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旦查实提供资料弄虚作假等情况,将直接取消评审资格,并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不良行为记录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五、发售评审文件事宜(不购买评审文件不得参加资格评审)
(一)发售时间
2018年11月1日-2018年11月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评审文件价格
购买评审文件需支付评审文件工本费,评审文件价格详见《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评审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三)评审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