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供热集团有限公司(食堂餐饮、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石家庄供热集团有限公司项目 食堂餐饮和物业服务等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其他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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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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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21年食堂餐饮服务 |
2019-2021年食堂餐饮服务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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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21年物业服务 |
2019-2021年物业服务 |
10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19-2021年食堂餐饮服务】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经营范围应包括餐饮等服务内容,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2015年1月1日以来相关业绩至少一项。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019-2021年物业服务】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经营范围应包括物业、保安、保洁等服务内容,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物业资质。
3.提供保安在当地公安部门备案凭证。
4.提供2015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相关业绩。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所有标段:
其他:
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投标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认定,否决其投标,暂停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按照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 2018-11-01 16:00到 2018-11-09 17:00。
购买标书时间: 2018-11-01 16:00 到 2018-11-09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