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号炉低低温电除尘改造尾工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号炉低低温电除尘改造尾工整治工程,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号炉低低温电除尘改造尾工整治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号炉低低温电除尘改造尾工整治工程。
2.2建设地点: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3招标范围:
2.3.1灰斗伴热蒸汽系统重新设计并改造。
2.3.2 承压绝缘子热风吹扫系统重新设计并改造。
2.3.3 其他详见技术规范书
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2.4工期:工期3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电厂通知为准。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资金来源: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款
3.1.1. 投标申请人须为集团级、二级单位或基层企业的合格供应商。
3.1.2对于已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3对于未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款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电力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具有2个电除尘器项目改造或检修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如提供的合同不能清晰分辨出上述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11月01日10时起至2018年11月05日17止时(北京时间)进行报名。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3日14时(北京时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18年2018年11月13日14时(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