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化铝厂一二三期DCS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广西分公司氧化铝厂一二三期DCS升级改造项目
2.3 交货地点: 广西分公司指定仓库
2.4 招标内容:广西分公司氧化铝厂一二三期DCS升级改造项目DCS控制系统系统硬件、材料、工具软件采购及相关系统组态工作;具体配置、性能参数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5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设备4个月内到货;指导安装调试:预计10个月完成(用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
2.6 付款方式:
2.6.1先货后款,除另有规定外,采用银行存款或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合同款。
2.6.2全部合同设备到达买方仓库(或现场),经买方清点、外观验收合格后,且卖方提供给买方下列单据和资料,买方两个月内支付合同金额70%的货款:
(1)装箱清单;
(2)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合格证、材料证明书(包括所有的焊接材料)、各项试验报告等的所需质量证明文件等;
(3)设备齐全,没有缺件、缺陷或破损;
(4)应提供的技术资料齐全,符合买方要求;
(5)合同全额的16%增值税发票。
2.6.3 合同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后,买方于60天内支付金额15%的货款;
2.6.4 留10%合同款作为质保金,留5%合同款作为审计预留金,质保金及审计金待审计机构出具最终结算定案表后支付(质保金、审计预留金不付利息;审计预留金审计完毕后壹个月内支付,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且审计完毕后壹个月内支付)。
2.6.5在合同执行完毕后一个月内,履约保证金无息退回。
三、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
3.1 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企业注册资金须在1000万元及以上。
3.2 具有“自动化控制系统或计算机系统”等相关系统集成的经营范围,且有系统的集成工作经验(须附合同复印件)。
3.3 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无工商登记的违法、违规记录。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经审计的2015年-2017年财务报表。
3.4 投标人须提供上海FOXBORO公司的授权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5 未被中铝集团公司列入负面清单、黑名单。或被列入负面清单、黑名单,但规定的惩戒期已经届满,并已从名单中移出的。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18年11月 2 日14:00至2018年11月 8 日10:00(北京时间)。
4.2 获取途径:登陆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4.3 获取流程:
4.3.1 注册:
投标人登陆网站填写企业信息,提交注册,审核情况将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4.3.2 标书款支付:
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选择对应标段进行网上支付(支持企业网银和个人网银),不接受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