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山风电场100MW项目(五六期)110kV升压站二次设备一体化电源、35kV母线保护、主变保护、变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有功无功控制系统招标公告
太阳山风电场100MW项目(五六期)110kV升压站第一批二次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商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宁夏吴忠市太阳山开发区规划风电场总装机容量300MW ,分为六期开发,本期为五六期工程,本期计划安装 50 台单机容量为 2000kW 风力发电机组,拟新建110kV升压站一座,安装1台100MVA 主变压器,拟新建1条约33km的110kV送出线路接入沙泉330kV变电站110kV间隔。
2.2本次招标采购内容:
标段 |
招标设备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一标段 |
一体化电源 |
1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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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段 |
35kV母线保护 |
1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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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变保护 |
1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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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标段 |
变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 |
1 |
套 |
含五防 |
有功无功控制系统 |
1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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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标段设备均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2.3供货期:4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委托他人参加开标的,被委托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投标人注册地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被委托人在开标当月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投标人为被委托人任意连续3个月所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投标人须具有所投标设备设计、生产制造和服务能力,所投设备应具有权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要求一标段投标单位需提供投标产品经国家或电力行业级检验检测机构试验合格的证明文件,应在国家或电力工业检验检测机构通过DL/T 860一致性测试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要求二标段投标单位需提供投标产品经国家或电力行业级检验检测机构通过型式试验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投标单位必须在国网宁夏电力公司下发的《宁夏电网 2015 年度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设备运行统计分析报告》文件推荐厂家名单中。
要求三标段投标单位投标的保护测控一体化装置需提供经国家或电力行业级检验检测机构通过型式试验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保护测控一体化装置生产厂家必须在国网宁夏电力公司下发的《宁夏电网 2015 年度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设备运行统计分析报告》文件推荐厂家名单中。
3.4投标人须具有运行业绩,要求为项目提供过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设备,且有3年以上运行业绩(提供设备供货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5投标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须提供银行资信等级证明原件);
3.7提供2015至2017年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8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以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机构从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9本次招标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投标和代理商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2日至2018年11月 9日17:00时整,登录进行网上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