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煤制天然气有限公司一期生产装置调峰项目无损检测框架招标公告
一、项目简介:
阜新煤制天然气公司调峰项目依托于已建一期生产装置,利用一期生产装置低温甲醇洗送出的净化气,经深冷分离、PSA 制氢、乙二醇合成、甲醇合成等工艺装置及配套的储运系统、公用工程、辅助系统及系统外工程,生产甲醇 80
万吨/年,乙二醇 40 万吨/年,天然气 6 亿标准立方米/年,同时副产少量碳酸二甲酯、乙醇、杂醇油酯等产品。
二、招标范围:
辽宁阜新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一期生产装置调峰项目所属的所有无损检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深冷分离装置(含 PSA 氢气提纯装置)、甲醇装置、乙二醇装置、有机硫脱除装置、辅助生产装置、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以及配套的系统外工程等。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本项目计划工限:无损检测工作必须与项目建设同步进行,具备检测项目的无损检测工作条件。确切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进场检测的指令后的 7 日内应具备无损检测条件并上报检测方案。
特别说明:本次招标为 1 个标段,原则确定 2 名中标人,具体以第三章约定为准。
序 号 |
装置名称/施工标段名称 |
备注 |
1 |
有机硫脱除装置 |
无损检测框架协议第一中标人承揽范围 |
大总体改造工程 |
||
深冷分离装置(含PSA 氢气提纯装置) |
||
乙二醇装置施工标段I |
||
甲醇装置 |
||
2 |
乙二醇装置施工标段II |
无损检测框架协议第二中标人承揽范围 |
辅助生产装置 |
||
公用工程 |
||
辅助设施 |
注:1. 两名中标人对其承揽范围内的工作互为主辅承包商,业主保留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各单元进行总体协调的权力,以保证工程重点部位的顺利实施,中标人需无条件服 从。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资质要求:国家质监总局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 A 级及以上资质。
业绩要求:近 5 年在石油化工或煤化工装置(不包括长输管道等领域的检测
工程)建设领域的无损检测项目,业绩不少于 3 个,其中单个合同额大于 100 万
的不少于 2 个(包括未完工正在检测的)。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扫描件;额度以签署的合同金额或最终的结算证明文件为准,未完工工程如没有结算文件需提供业主对合同预估金额确认的函。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
3.2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3.2.1 近 2 年未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
3.2.2 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3.2.3 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3 企业信誉: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处于歇业、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4 近 6 个月内,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中,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标的,本标段不予授标。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jzsc.mohurd.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11 月
2 日至 2018 年 11 月 19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