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兴市城区污水管网补充完善工程EPC项目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德兴市城区污水管网补充完善工程EPC项目
2.2项目总投资估算:约32203.26万元
2.3建设地点:德兴市中心城区城东洪家坪、老城南片区和女儿田片区
2.4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沿城区道路、街巷、河道布置污水收集管道,需新建铺设DN300-DN600污水管网(次干道、支管)合计总长为148.59公里,其中污水主管网47.995公里,次支管100.593公里,检查井5732座,分别将城东洪家坪、老城南片区和女儿田片区三个区域的污水收集进入城市污水主管。
2.5建设工期:24个月
2.6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设计等费用补偿。
2.7招标范围:
(1)承包人应完成包含且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视项目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要求)、施工图设计、工程设备采购(发包人提供的设备除外)、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组织、设备调试、工程调试运行、竣工试验、试运行考核、操作指导培训及工程(项目)相关技术检验(检测)、与现有城市污水主管系统的拆改接驳修复等工作以及其他为完成当地污水处理厂技改项目所需的协调配合工作。
(2)除上述内容外,还有其他未列出,但与本工程密切相关且必不可少的工作内容。
(3)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或施工方提供);
(2)具备有效的资质:
①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③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负责施工的单位;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的成员最多2家;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全体成员各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投标申请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①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一级注册建造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②项目设计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③项目勘察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④项目施工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⑤主要管理人员:施工管理人员(8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劳务员1人)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岗位证书、身份证原件;设计管理人员(4人)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原件。
3.4业绩要求:开标当日前60个月内【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独立或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牵头人为施工方)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不小于2.5亿元人民币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该项必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经备案的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 、 盖图审章的全套施工图证明材料原件,上述四项至少选择两项提供。投标人提供2009年1月1日以后中标的江西省工程项目作为业绩的,其业绩应当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房建市政工程--中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可以查询;提供外省工程项目业绩的,应当在外省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机构官方网站上可以查询,投标企业需提供有效查询网址,未上网公布或网上无法查询的视为未提供企业业绩)。
3.5财务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承诺书。
3.6 信誉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近三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设计总负责人、项目勘察总负责人、项目施工总负责人近3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打印网页版并加盖单位公章,打印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递交截止时间止)。
3.7其他要求:
本项目外埠来赣单位应提供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外省市企业进赣投标备案手续原件或根据赣建办【2017】14号文规定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通过审核(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本项目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及网址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其中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方。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附件)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书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力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
2)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所有参与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只能在本项目投标中参与一次。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10本项目工可编制单位、咨询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请于2018年11月5日至2018年11月9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备注:招标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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