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化德风电场2018年度33台风力发电机组定检,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化德风电场2018年度33台风力发电机组定检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化德风电场2018年度33台风力发电机组定检。
2.2建设地点: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化德县华能化德风电场。
2.3招标范围:按照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FD77型风机定期保养标准化作业指导书》(详见附件)要求,对化德风电场33台风力发电机组进行两次半年定检工作,包括全部(塔筒、机舱、轮毂、叶片等)螺栓力矩维护(抽检25%,若有任意1颗松动全部进行紧固)、润滑系统补油及维护、探头间隙调整,碳刷、集油袋等消耗部件的更换、电气设备预试试验、清洗通讯滑环、变频器柜内接线紧固、主控柜内接线紧固、变桨控制柜内接线紧固,其他一次设备紧固接线及设备清洁等工作,塔筒内部及附件螺栓紧固及卫生清。
2.4工期:分两次进行,每次工程工期为40天,投标方工作人员进场日期以招标方通知到场日期为准,对于自然不可抗力和招标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时间,相应工期予以顺延。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资金来源: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款
3.1.1投标申请人须为集团级或二级单位或三级单位供应商库内的合格供应商。
3.1.2对于已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或二级单位或三级单位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3对于未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或二级单位或三级单位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款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风机生产或风机维护相应内容,或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承修、承试资质,不限等级。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近3年(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维护1.5MW及以上风电机组200台业绩,并提供业绩清单、业绩证明材料(包括现场工作人员履历)、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 。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在售后服务、技术支持等方面具有质量控制、专业管理等相应资格和能力;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期间;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未有不良记录;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招标对投标人须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应提交能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资格文件材料,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授权书、《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如有资质等级证书、安全资质证书及等企业证件,以上资料文件要用复印件加盖公章。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11月2日09:00时起至2018年11月8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进行报名。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0日16:00时(北京时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18年11月20日16:00时(北京时间)。
联系人:冯天龙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8710021420
邮箱:349089507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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