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号机组供热改造工程水泵及配套阀门采购项目
莱芜发电有限公司6、7号机组供热改造工程水泵及配套阀门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莱芜电厂6、7号机组供热改造工程所需热网加热器及配套阀门。主要包括管壳式汽水换热器2台;管壳式乏汽换热器1台,凝结水回收罐2台,以及以上设备配套阀门等。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莱芜发电有限公司6、7号机组供热改造工程水泵及配套阀门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莱芜发电有限公司6、7号机组供热改造工程水泵及配套阀门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通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投标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二)专用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2014年7月1日至今应具有不少于6台热网循环泵(流量不小于1700t/h)的供货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要求随投标文件提供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够证明要求业绩内容的其他页面等。
2.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18年11月5 日09时00分到2018年11 月1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11月3 日09时00分到2018年11 月9日17时00止上传投标报名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7日16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