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特警支队配套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已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设[ 2017 ]34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郑州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郑州市郑汴路以北、凤台南路以东郑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院内东侧;
2.2 项目概况:总投资1655万元,本项目为备勤楼一栋,地上三层、局部地下一层,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5522.7平方米,主要包括车库、备勤宿舍、备勤库房、警官澡堂等;设置消防水池及泵房。配套建设室外道路、绿化、给水和雨污水管网、供电增容及燃气管线改迁等;
2.3 招标范围:对施工图纸及施工图预算进行审核,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开工前的审批手续等准备工作,对本工程的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的监理服务。
2.4 质量控制目标:达到国家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2.5 安全控制目标:无安全事故
2.6 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合同工期(含保修期)
2.7 工期控制目标:同施工合同工期
2.8 标段划分:共计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要求为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项目总监资格:拟派项目总监应具备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的劳务合同,并同时出具在本公司缴纳的养老保险金证明;提供单位法人出具的总监无在建项目承诺。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限定为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日期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书面承诺(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书面承诺(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
(2)本次招标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投标单位报名。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单位印章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及授权委托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相关查询网页,经查询有一人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刑事案件→刑事案由→贪污贿赂→行贿的查询详细页面。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5日14时30分至2018年11月10日17时30分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11月5日14时30分至2018年11月10日17时30分前下载招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6日上午9:00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