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南阳市公安消防支队大吨位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ZXZB18HN0061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采购内容:大吨位水罐消防车(1辆)
1.5交货期:90日历天
1.6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及行业验收规范标准
1.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要求;
2.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3投标人必须为投标车辆的生产厂商;
2.4投标人所投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已经取得国家消防车产品“CCC”认证(国五标准)、能在消防车辆管理部门上牌、过户、年审;
2.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注册不足三年的以注册时间为准;
2.6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和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2.7 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8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合格的截图,若查询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投标人,将拒绝其报名参加本项目;
2.9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2.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2018年11月7日至2018年11月13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冯天龙
电话:01053310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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