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地搬迁脱贫安置工程室外附属物工程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栾川县合峪镇易地搬迁脱贫安置工程室外附属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具备招标条件。现该项目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栾川县合峪镇易地搬迁脱贫安置工程室外附属物工程建设项目
2.2 项目编号: GTLC-2018-067号
政府采购编号:2018-11-3
2.3 项目地址:栾川县合峪镇
2.4 工程概括:该工程拆除原有混凝土路面1034.15㎡,新修建混凝土路面1135.48㎡;室外铺设给水、污水管道;砌筑给水水表井、给水阀门井,污水检查井;化粪池一座,成品健身器材10套,成品不锈钢垃圾桶15个,室外增设勾臂垃圾箱3个。
2.5 资金来源:易地搬迁配套资金
2.6 计划投资:约113.99万元
2.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9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
(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 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
3.3 企业2015年1月以来的类似业绩一份(合同、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网站截图),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4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员工,报名时提供近2018年1月以来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
3.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3.6外省投标企业需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上登记;
3.7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05日至2018年11月08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3日下午15:30分整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