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茂一期11台(共 33台)风机变桨系统和四子王旗风光电场无功补偿设备维修及软件升级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达茂一期风电和四子王旗风光电场项目地点:内蒙古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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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数量 |
交货期 |
招标文件价格 (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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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茂一期 11 台(共 33 台)风机变桨系统 |
见招标文件 |
见招标文件 |
500 |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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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数量 |
交货期 |
招标文件价格 (元)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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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子王旗风光电场无功补偿设备维修及软件升级 |
见招标文件 |
见招标文件 |
500 |
招标范围:
达茂一期 11 台(共 33 台)风机变桨系统:
达茂旗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达茂旗风电场一期11 台(共33 台)MY1.5se型风机变桨系统后备电源改造为超级电容。与之相配套的充电模块、线缆辅件、箱体等的更新改造注: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四子王旗风光电场无功补偿设备维修及软件升级:
本工程仅对 2 套 SVC 无功补偿装置相关设备进行维修及软件升级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 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4.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5.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
6. 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7. 本次招标不接受国内货物的代理商投标及联合体投标。
8.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招标编号的投
标。投标方和投标方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招标编号下的标的货物的投标。
9. 近 5 年所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进行了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10. 近 3 年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指同一合同中 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11. 近 3 年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和/或投标方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
12. 近 3 年在国内货物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投诉通报。
(二)专项资格要求
达茂一期 11 台(共 33 台)风机变桨系统:
1 必须具有厂家授权、一个以上相似项目业绩证明和厂家质保承诺。
2.企业注册资本金:100 万元以上
四子王旗风光电场无功补偿设备维修及软件升级: 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 万元以上;
具有同类设备一个以上维修业绩或同类设备制造商或同类设备集成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8 年 11 月 7 日至 2018 年 11 月 14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6:30。
4.2 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不接受来人现场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