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丘电厂2×400MW级燃机热电项目炉岛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山东章丘2×400MW级燃机热电项目 炉岛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基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400MW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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炉岛设备采购 |
2套F级“一拖一”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主机炉岛设备,包括:余热锅炉及其附属设备和控制系统等设备采购。 |
11778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炉岛设备采购】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设备性能和质量保证体系,具有在投标截止日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必须具有在投标截止日有效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A级锅炉制造许可证。
4.投标人必须具有在投标截止日有效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A1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A1级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证。如汽包、联箱等压力容器采用分包形式,则必须提供分包方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A1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A1级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证。
5.业绩:201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具有至少2台套的国内“400MW级(9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设备配套的余热锅炉的投运业绩(提供能够证明业绩的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合同封面、供货范围、盖章的签字页、相应的书面证明投运的支撑材料)。
6.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方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所承揽工程未发生因设计、制造等原因造成的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
8.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11.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2.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 2018-11-08 14:52到 2018-11-13 17:00。
购买标书时间: 2018-11-08 14:52 到 2018-11-13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