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梓发电有限公司#2机组脱硝催化剂采购招标公告
贵州桐梓发电有限公司 2×600MW级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工程 #2脱硝催化剂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项目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贵州桐梓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梓公司)是从事火电的能源企业。本项目的服务地点在贵州桐梓发电有限公司。
本项目服务期为合同签定后40天完成所有设备设计、制造、供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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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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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脱硝催化剂采购 |
#2机组脱硝催化剂采购,含催化剂的功能设计、结构、供货、指导安装、调整、密封、配合性能检测等方面的工作。 |
975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脱硝催化剂采购】
1.投标人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申请人的企业资质要求满足下列所有条件:投标人营业执照中具有与招标项目有关或相类似设备的生产制造能力或经营内容。
4.投标申请人的资信状况、商业信誉满足下列条件:(1)银行信用状况无不良记录。(2)未列入各地《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也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申请人不得有下列任意一种情形的法律诉讼纠纷:(1)投标申请人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2)投标申请人及其子公司与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华电贵州公司)及所属企业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法律纠纷及合同纠纷、缔约纠纷等问题。
6.对投标申请人履约能力的要求如下: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完成本项目。
7.投标申请人唯一性的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资格后审时视为串通投标,全部否决。(2)允许产品授权的代理商参与投标,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投标申请人(代理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制造商授权的投标申请人包括针对本项目的投标产品授权以及其他合法的区域销售总代理。
8.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5)在近3年内发生过重大环境污染、安全质量事故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 2018-11-09 11:15到 2018-11-15 17:00。
购买标书时间: 2018-11-09 11:15 到 2018-11-15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