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富电力 及所属各公司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评估及信息系统测评项目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华富电力投资有限公司相关项目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评估及信息系统测评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49.5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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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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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评估及信息系统测评项目 |
集中监控系统、综合业务系统、风功率预测系统、风机监控系统的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评估及信息系统测评 |
6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评估及信息系统测评项目】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至少派遣4名中级测评师和4名初级测评师现场开展测评工作,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测评师简历、资质证书等文档材料。
3.投标人应具备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并可在网站(www.djbh.net)查询。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在本行业内不得有不良服务业绩,如经查实则立即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
6.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业绩要求:投标人(2015年11月1日至2018年10月30日)应具有至少3套发电企业类似项目的业绩。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需能明确看出合同标的、数量等相关信息,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注: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投标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认定,否决其投标,暂停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按照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 2018-11-09 10:10到 2018-11-15 17:00。
购买标书时间: 2018-11-09 10:10 到 2018-11-15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