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一二期煤场封闭改造建筑工程招标
本沁北电厂一二期煤场封闭改造建筑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沁北电厂一二期煤场设有4座条形煤场,储煤场宽度分别为50、40、40、50米,长度为350米,煤场堆高为13米,总储煤量约26.92万吨。一二期煤场设2台DQ1500/1500·35悬臂式斗轮堆取料机,均为单堆单取,单台堆料、取料能力为1500 吨/小时。沁北电厂一二期煤场封闭工程拟拆除原有防风抑尘网,新建上部网架尺寸为长度360米,宽度182米,(靠近卸煤沟部分宽度为175.20m)。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华能沁北电厂一二期煤场封闭改造建筑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二)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项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能反映项目施工内容及合同金额的关键页)。
3.本次对华能沁北电厂一二期煤场封闭改造建筑工程和华能沁北电厂三期煤场封闭改造建筑工程两个项目同时进行招标,投标人可同时对两个项目进行投标,但每个项目的中标人不能重复。若同一投标人在上述两个项目中综合得分均为第一,则评标委员会按照有利于招标人的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即两个项目综合得分排序第一、第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金额交叉相加,推荐该投标人为金额交叉相加之和最小的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另一项目该投标人则不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推荐综合得分排序第二的投标人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从2018年11月8日9:00起至2018年11月14日17:00止。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8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8日8时30分(北京时间)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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